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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通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发布时间:2023-01-30 16:15:08
为方便长春市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地就近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按照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文件《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长医保联【2022】16号)文件有关精神,我院开通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一、适用范围
不限具体病种,适合长春地区(含外六县:双阳、德惠、九台、农安、榆树、公主岭);
省内其他地区及外省患者,暂时无法在我院享受门诊待遇。
二、起付线
200元(卡内余额参与累计)
三、使用范围
门诊检查及治疗
四、报销范围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甲、乙类费用。
五、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符合报销范围费用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2%。
六、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额:2000元
就医流程
第一步:
持医保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号
第二步:
门诊就诊
第三步:
开具检查或治疗项目
第四步:
缴纳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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